2024年绍兴柯桥区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对象及条件如下:
入学对象:
户籍不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到柯桥区(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幼儿园小班: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随迁适龄幼儿。
小学一年级: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随迁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2024年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条件:
(一)A类对象(符合四项条件的随迁子女)
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可申请就读柯桥区初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
1.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须人房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2.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3.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
4.父母在柯桥区有稳定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入学当年度的6月30日。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教卫口〔2015〕7号会议备忘,流动人口在“三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参加的社会保险,符合连续、自然缴满六个月的,可以互通、互认;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经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确认后,也可以互通、互认。
(二)B类对象(符合“直通车”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父母为下列七类优秀流动人口之一,可申请就读柯桥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幼儿园按《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绍柯教体〔2024〕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起始年级
(1)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创业就业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工(师)职业资格,或被评为柯桥区及以上学术学科带头人的;
(2)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规模以上企业实际工作满半年, 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半年,且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含享受中层以上待遇的技术骨干)的;
(3)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投资创业,所办工厂、企业、公司近三年累计投资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由所在镇<街道>提供),或上一年度在柯桥区实缴税收在50万元及以上,或当年度在柯桥区实缴税收在30万元及以上(由区税务局提供)的;
(4)父母或其中一方近三年获得过镇(街道)及以上先进荣誉,或被授予过柯桥区及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或在柯桥区经济社会建设中事迹突出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立功、嘉奖,或在区级及以上经营管理、岗位比武、安全生产等方面获奖的;
(5)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创业就业,在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推广应用中作出较大贡献,且获得区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或科技进步奖的;
(6)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新引进落地的总部经济、税源经济重点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含享受中层以上待遇的技术骨干)的(由区商务局、税务局提供);
(7)父母或其中一方是轻纺城建管委下属招商主体从区外新招商落户的公司负责人(法人代表),且公司已在市场区实际经营的。
2.非起始年级
上述前六类对象子女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在所在镇(街道)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的,可按上述程序申请,在镇(街道)所辖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以下学校(幼儿园)统筹安排转学。
上述第七类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非起始年级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的,可按上述程序申请,在就近镇(街道)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排转学。
上述第七类对象子女就读学前教育段非起始年级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由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村级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C类对象(父母和随迁子女本人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
1.父母双方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随迁子女本人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入学当年度的6月30日。
各类随迁子女入园严格按照省等级幼儿园班额标准招生,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