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4高考志愿填报依据及要求
1.填报依据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24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等填报内容均以《2024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
本科各批次院校名称下设不同专业组(专业组代码为6 位数字),并注明专业组名称、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在津招生总计划数等;专业组下设本组内各专业(专业代码为2 位),并注明专业名称、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等。
高职各批次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6 位数字),右侧数字为院校在津招生总计划数;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2 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2.填报要求
(1)考生须按照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被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专业组、 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志愿依据。
(3)填报军队、公安、消防等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和政治考察,具体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提前本科批次中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部分招生院校的航海类专业、非通用语种专业及公费师范类专业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参见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4)天津师范大学继续在津招收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小学教育(科学方向)专业本科毕业后,面向蓟州、静海、武清、宝坻、北辰、津南、河北、红桥、南开9 个区就业,就业岗位主要来自蓟州区、静海区;
应用心理学(师范)毕业后面向蓟州、静海、武清、宁河、宝坻、北辰、津南、和平、河东9 个区就业,就业岗位主要来自蓟州区、静海区。
各接收区负责落实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任教学校和岗位。考生须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般到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 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由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至少 1 年。
(5)报考本科批次英语专业或有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 3 月下旬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6)报考本科批次 A 阶段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的考生, 须参加相应考核并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7)报考艺术类校考阶段院校的考生,专业课成绩须满足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且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报考艺术类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省际联考且成绩合格;报考艺术类统考院校志愿的考生,专业课成绩须满足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8)报考体育类专业各批次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市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9)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