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第三分校2024年招生方案
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物探三分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和徐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招生条件,明确招生流程,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范围和上级相关要求组织招生,绝不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生源。
(二)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规办事原则。2024年招生工作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分步进行,以户籍、房产证、居住证和劳动合同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招生计划
(一)一年级招收4个班,共180人。
(二)七年级招收6个班,共300人。
四、招生范围及步骤
(一)一年级:
1.物探局正式职工的适龄子女。
2.岳家营村(不含)以东至京广铁路之间、徐大公路以南小区已入住的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3.京广铁路以西、西市场通东张丰村的公路以东、瀑河以南、徐大公路以北小区已入住的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4.徐水城区内经商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学校依据招生数量按照1-4的顺序进行招生,名额招满截止。
(二)七年级:
1.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
2.岳家营村(不含)以东至京广铁路之间、徐大公路以南小区已入住的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3.京广铁路以西、西市场通东张丰村公路以东、瀑河以南、徐大公路以北小区已入住的买房人员随迁子女。
4.城区范围内有寄宿需求的适龄学生。
5.学校周边及徐水城区范围内经商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学校依据招生数量按照1-5的顺序进行招生,名额招满截止。
五、报名条件
(一)招收对象
一年级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收符合条件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二)物探职工子女报名条件
物探职工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和能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是物探局正式职工的有效证件。本校六年级直升的学生,只需提供户口簿(户主和子女页)。
(三)购房随迁子女报名条件
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和房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等材料。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如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且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小产权、新民居房产需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银行流水(需到银行网点打印盖章)等,二手房需提供原房主放弃房屋产权声明或承诺书。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姓名一致,小产权、新民居房产还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机打水、电、暖(燃气)票据,交费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一方;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区外户籍学生入学,还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
(四)城区范围内有寄宿需求的适龄学生报名条件
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房产资料和住宿申请,说明家庭情况及住宿需求。
(五)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条件
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工商营业执照或正式劳动合同(协议)、租房协议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有住宿需求的,提交住宿申请,说明家庭情况及住宿需求。区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还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户籍为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满城区、高新区的不用办理,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无效)。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报名要求
1.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招生后不再受理。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区外户籍人员不能提供居住证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学校不予接收。
2.入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学校将公示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经学校审核或举报后查实以伪造假证件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学校将不予接收或清退。
3.严格按招生时间进行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须在报名时间内向学校说明情况。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报名安排
2024年7月15日至16日,按招生范围及步骤顺序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5日上午8:00-11:30,一年级物探职工子女报名;六年级直升七年级的本校学生报名。
7月15日下午2:00-5:30,购房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7月16日,城区有住宿需求的适龄学生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2.报名地点:
一年级:崇德楼(小学一楼)
七年级:阶梯教室。
七、阳光分班
暑假开学前,我校实行阳光分班。学校整体按照“男女均衡、班额均衡、搭配均衡”的原则,将新生随机分组,在学校领导、老师及家长代表的共同监督下,抽签确定班级师生组合。学校将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团队,确保学生享受平等教育。
八、组织机构和纪律要求
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主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务主任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杜绝违规招生。学校与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招生结果在学校网站平台等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实行责任倒查制,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初中 8645454/8645514;小学 8646454
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第三分校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