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国家专项计划(第三次 )、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2024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 25 日 10:00-19:00。
(二)征集对象
征集志愿对象为本次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中,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2024年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的68个县(市、区)中成绩达到拟报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理科考生;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2024年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的119个县(市、区)中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设置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符合相应类别招生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均可填报。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tps://zj.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 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投档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及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安排在本科第一批预科投档后投档,投档顺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投档时,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不受原下达市(州)配额的限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