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采集
5月16日-20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或招生学校可指导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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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1)5月18日-20日,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卫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由监护人到巴州区教科体局教育股(307室)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现场审核。
(2)5月25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初审信息;初审不通过的,学生监护人根据信息提示重新修改或上传佐证资料。
(3)5月28日-29日,申请就读巴中城区公办或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不含优抚对象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初审通过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学校不等于一年级就读学校);现场审核需要补充资料的家长根据审核提示于5月31日17:00前完善资料重新到对应审核点审核。
(三)民办小学入学
(1)6月15日-20日,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民办小学新生录取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出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录取过程邀请市区“两代表一委员”、纪检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等到场全程监督,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系统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提供。
(2)6月21日-22日,学生父母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学位分派情况,在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后,带学生到相应民办学校确认学位、报到注册,并扫描学校报到码确认学位。逾期未报名者,自动放弃民办学位,按户籍和居住类型参加公办小学学位安排。
(3)6月24日,学生家长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并选择民办小学补录批次报名。
(4)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学校补录报名。
(四)公办小学入学
(1)6月27日-28日,学生父母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公办学校学位分派情况。
(2)7月5日-6日,各公办小学公布招生结果,学生父母带学生到学校扫描学校报到码报名注册。分派学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若逾期未报到,则视为主动放弃,区教科体局不再安排其他公办学位。
(3)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公办学校安排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类型顺序依次安排
1.生源类型
(1)第一顺位——巴中城区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有巴中城区户籍,其父母有巴中城区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安排入学。
(2)第二顺位——巴中城区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有巴中城区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巴中城区无房产(须提供无房证明),以户籍地址为依据安排入学。拒不提供无房证明的,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第三顺位——巴中城区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巴中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其他证明)为依据安排入学。
(4)第四顺位——巴中城区无户无房(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父母在巴中城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截止2022年8月31日)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2.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巴中城区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到居住区域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将第一顺位适龄儿童安排完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安排第二顺位(巴中城区有户无房)、第三顺位(巴中城区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入学。未能安排的第二、三顺位和第四顺位学生(巴中城区无户无房的随迁子女),由区教科体局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