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哪些机构能够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并在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中评价结果获得C类及以上的幼儿园、社区办园点、中小学附设幼儿班,都可以申请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在《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前已经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在按照《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规定参与办园质量评估前维持原有认定。新开办的幼儿园,自招生开始,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条件基础和管理情况,暂定办园质量临时类别,临时类别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临时类别有效期为一年。
(二)申请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需要进行哪些操作?
对于符合条件并想要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来说,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只需要两步操作:一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书面承诺书并备存承诺书。
(三)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有什么保障扶持政策?
目前,市政府不断完善全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政府托底保障和普惠力度,对普惠性幼儿园提供多项保障扶持政策。具体包括:提供1000元/生.月生均定额补助,提供补助标准不高于5元/平方米.天租金补助,提供10000元/生标准一次性扩学位补助,支持普惠性幼儿园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实施办园质量奖励,加强保教指导等方面。
(四)对普惠性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有什么特别要求?
除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幼儿园提出的常规管理要求之外,《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对普惠性幼儿园在管理方面做出如下特别要求:
一是普惠性幼儿园在办园质量方面需达到C类及以上。3年认定有效期满后需由区教育督导部门对幼儿园办园质量重新开展评价,评价合格后可再次认定。
二是普惠性幼儿园需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如在认定有效期内办园出现违反协议行为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发放生均定额补助。经整改合格的,恢复发放生均定额补助。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
三是普惠性幼儿园在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中评定结果不合格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为1年。在整改期间,按85%额度发放生均定额补助,经整改合格的,恢复100%补助额度。
四是在出现违反协议行为或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结果不合格之后,经整改依然不合格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该园享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停拨、审计。
五是普惠性幼儿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比例占保教费收入和财政生均定额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六是普惠性幼儿园需依法就所申领的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接受政府财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