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2016年 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学校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向学校提出申请。
2.本区户籍且“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凡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家长按照入学报名时间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报名。
3.本区户籍但“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但因地址不一致等原因,不符合“人户统一”入学条件的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为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集体户口等情况,无法提供本区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的,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天津市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挂靠在已去世的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户口等情况的,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天津市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解放南路376号)
4.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还需满足“六年一学位”政策相关求。
5.在小升初登记信息时,需与入学时登记的房本和户口本信息一致,方可参加填报志愿随机派位录取,否则只能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6.小学入学时按统筹安排入学的,小升初时只能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招生办法
1.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按所属学区片的指定学校报名,学校进行核查。
2.经验证合格后,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