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住(租)房证明
1.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务工证明
1.单位务工:居住证持有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居住证持有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截止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至少连续缴满一年,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工作已经截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