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采取“网上登记+摇号”方式招生,网上申报后经现场资格审查,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采取摇号录取;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小于或者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自主招生。
招生条件:
第一类:户籍在昌元、昌州城区(城区直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户籍迁移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
第二类:非昌元、昌州城区户口但居住在昌元、昌州城区,有下列情形的,符合本次招生对象条件:招商引资、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荣工作的外籍专家、城市建设中拆迁户等特殊群体的幼儿,能提供合法、齐全的佐证材料,享受昌元、昌州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同等待遇,可以在网上申报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摇号。
第三类: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和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重庆英才、“一院一校”人才、援藏干部子女入学,能提供相应佐证资料的,可以在网上申报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日程:
6月1日9∶00—6月6日18∶00:网上报名;
6月7日前:符合条件的第三类幼儿现场资格审核;
6月8日:符合条件的第一、二类幼儿现场资格审核;
6月9日—6月13日: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幼儿名单;
6月15日:摇号录取;
6月17日:报到注册。
网上报名:
在2022年6月1日9∶00—2022年6月6日18∶00期间,关注微信公众号“荣昌教育”→政民互动→新生报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点击直接进入报名页面)。每个适龄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申报登记,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在规定申报时间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
时间地点
1 、符合条件的第一类、第二类幼儿于6月8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2、 符合条件的第三类幼儿于6月7日前到区教委109办公室审核。
材料
1、符合条件的第一类幼儿只需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条件的第二、三类幼儿除了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分类别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①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和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提供材料:区人武部、区公安局、区消防应急支队等开具的审核证明,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伤残证,租/住房证明等。
②援藏干部子女需提供材料: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藏干部文件;租/住房证明。
③重庆英才、“一院一校”人才、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提供材料: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文件;租/住房证明。
④政府招商引资入驻企业高管子女需提供材料:区经济信息委(招商局)开具的审核证明;入学儿童父/母亲工作企业与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入驻协议;入学儿童父/母亲在单位的正式任职文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租/住房证明。
⑤城区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所在地街道审核证明;政府或拆迁部门与入学儿童家庭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应有申请入学儿童姓名);租/住房证明。
⑥华侨、港澳台同胞等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佐证资料,租/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