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最新消息: 重庆将于4月20日起有序开学,经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实行分批有序开学。 最新消息:4月20日,高三、初三、中职毕业年级开学; 小学4—6年级、初高中其他年级做好4月27日开学准备; 小学1—3年级、中职其他年级做好5月上旬开学准备; 高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及社会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2.24最新消息:
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继续延迟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到校学习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经科学评估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在此期间,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服务。
最新消息(2020年2月6日)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我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在2月底前不得开展线下服务。
严禁各类补课行为
市教委强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严禁各中小学在寒假期间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高三年级如有特别需求,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但严禁收取任何费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同时,寒假期间,各中小学不得开展招生登记、报名、考试等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机构名义举行招生考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及设施设备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和招生考试。
此外,还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