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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雨露计划申报指南 重庆雨露计划资助申请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7 07:29:30
The Beginning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中、高职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三、补助期限

  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年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四、补助程序

  要严格按程序申报,每个被资助学生务必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交学费凭证、建档立卡脱贫户信息打印件,由村委会初审签字盖章后,报街镇审核签字盖章,再报送区/县乡村振兴局审定汇总并签字盖章予以公示后进行资金补助发放。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我区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我区/县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有效方式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

  (三)分期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进行申报,6月10日前完成审核,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12月10日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THE END

TAG:家庭  对象  雨露  职业教育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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