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5月12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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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入学
(1)第一批:“三对口”(户籍在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辖区范围内的,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②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可开学后提供),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第二批:“两对口”(户籍不在辖区范围内,产权住房在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学)。
凡户籍不在辖区范围内﹐但在辖区范围内购买房屋(房屋已交付使用并入住)的,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②近3个月的水费(或电费)缴费证明和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购买该房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登记证明、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房屋买卖转让公证手续和银行打款凭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付款审签单。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可开学后提供),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3)第三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入学、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
凡户籍和产权住房均不在辖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符合以上条件的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②合法工作证明。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此类学生不需提供居住证明)﹔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单位、企业或个体商户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至少一项);在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文件 ;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
③合法居住证明。需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完成登记(仅限非柏杨街道、宁河街道户籍人口)。
④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可开学后提供),初中新生需提供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证明。
(4)第四批: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
凡户籍和产权住房均不在辖区范围内、非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
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②合法工作证明。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此类学生不需提供居住证明);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单位、企业或个体商户为其购买的“五险―金"相关材料(至少一项);在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文件;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
③合法居住证明。需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完成登记(仅限非柏杨街道、宁河街道户籍人口)。
④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