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大渡口区本地户籍入学条件+报名方式
【入学条件】
1.符合“三对口”适龄学生入学办法。
严格按划分的片区相对就近入学,其中,我区6所学位紧张学校:重庆市94中A区、重庆市95中、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含建设村校区、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分校、红旭校区)钰鑫小学、大渡口小学,只招收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且在招生范围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1)每套城巿居民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子女对口入学;
(2)其监护人在该套房产中需占51%及以上的份额;(3)需提前一年(即入学前一年8月31日之前)办妥房产证明及对应户籍(自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起算,交房不足一年的新建楼盘可延迟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
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视为“三对口”适龄学生入学办法。
适龄学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父母双方户籍与适龄学生户籍均在同一户口簿上,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可以视为“三对口”由片区学校接收。
3.不符合“三对口”适龄学生入学办法。
除以上6所学位紧张学校外,其余学校对本区户籍学生按“三对口”、“两对口”的顺序依次接收入学。
4.几种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 1)拆迁户子女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一是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
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二是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宽松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学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澈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要按照―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承租户直系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指定学校接收入学。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报名方式及材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生秩序、减轻家长负担,幼升小、小升初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信息采集在网上进行﹐电脑端:http://183.230.32.191:8081/xxzs/h5/index.htm1 ;手机端∶请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渡口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如下印证材料:
(1 )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 )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