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
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在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二、义务教育
(一)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在籍在校的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期500元,初中每生每期625元,发放至银行卡。另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期300元。
(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在籍在校的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统筹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在校上学期间免费提供一顿午餐。
(2)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小学每生每期250元,初中每生每期312.5元,发放至银行卡。
三、普通高中
(一)免学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收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期1500元,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期1000元,发放至银行卡。
(三)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免费提供规定教科书。
四、中职教育
(一)免学费:在籍在校的学生免学费,不超过3年。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一、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2.资助标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期1500元,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每生每期1000元,发放至银行卡。
(三)免住宿费: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住宿费,不超过2.5年。
(四)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免费提供规定教科书,不超过2.5年。
五、高等教育
(一)助学贷款:本专科阶段最高额度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阶段最高额度每生每年1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在校实际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规定助学贷款最高额度的,可申请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本专科阶段最高额度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阶段最高额度每生每年12000元。
(二)学费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本专科大学生,每生每年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已获得其他资助的要扣除已资助的金额)。
(三)新生入学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市内新生每生500元、市外新生每生1000元(按当年文件所下达的资金总额和资助对象执行)。
如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