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1.父母在璧山区域内有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其适龄子女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情况﹐按房屋产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调配入学。
注:学生自出生登记户籍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无自购房 ,且长期和父(母)共同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上﹐视为父(母)有实际居住的自购住房。
2.父母在璧山区域内务工、经商,无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属于租房居住或寄居,且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指定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注︰指定学校包括大鹏小学、来龙小学、狮子小学、双狮初中、蒲元中小学、河边中小学、大兴中小学。
招生流程
(一)小学登记办法
1.城区小学入学登记
( 1 )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原则上于6月20-24日通过"渝快办"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网上登记(确有操作困难的适龄儿童可以到学校现场登记)录取学校于7月20日下发入学通知书。
(2 )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但父母无自购房的适龄儿童,于6月20-24日到户籍对口的城区小学现场登记﹔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但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在同一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于6月20-24日到房产地对口的城区小学现场登记。录取学校于7月20日下发入学通知书。
( 3 )户籍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且申请在城区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于7月4-8日到就近的璧城教管中心或璧泉教管中心现场登记。录取学校于8月26日下发入学通知书。
2.非城区小学入学登记
非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于6月20-24日到户籍对口学校现场登记入学。录取学校于7月20日下发入学通知书。
3.登记材料
入学登记材料包括户口簿、房产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初中登记办法
1.5月30日,各小学将《2022年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上报到邮箱369639994@qq.com。
2.7月2日,通过毕业小学发放初中录取通知书。
3.7月4日,被录取学生和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注册﹐各初中学校于7月10报到注册情况上报教委中招办。
4.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4日至7月8日就近的璧城教管中心或璧泉教管中心现场登记。
5.8月28日,教委将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结果发相关初中学校。其余街镇教育管理中心调配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并将结果发辖区相关初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