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网上申请入学需拍照上传哪些印证材料?
非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在我区申请入学,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为主要依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切实保障非大渡口区户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优先接收本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再接收6所学位紧张学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额满为止。
第二,学校接收完购房类随迁子女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积分排序”原则接收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一年及以上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报名时,监护人需拍照上传在大渡口区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相关的印证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大渡口区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购房类还需提供房产证明);
(2)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3)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4)大渡口区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5)在大渡口区一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经商的纳税证明;
(6)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