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招生政策
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招生比例结构合理;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征收择校费;严格执行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并将计划与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禁止跨区域、掐尖招生;禁止委托招生。
二、招录方式
中考结束后,县教委按照各普通高中招生区域、考生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根据市教委下达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等额划定各校录取分数线,并将录取名单发至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由初中学校通知上线学生(考生及家长也可主动联系初中毕业学校,了解上线录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则视为自动放弃。
未上线学生,可选择丰都职教中心、丰都三峡技校就读,还可以选择全市具有招生资格的125所中职学校就读。
三、时间安排
1. 体育、艺术特长生素质测试:7月17日分别在丰都中学、丰都实验中学、丰都二中进行,详见学校简章;
2.中考成绩公布:学生及监护人可于7月18日登录中考成绩查询系统:http://222.180.5.228:81/cx,查询中考成绩,也可向学校申请查询成绩;
3.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公布:7月19日在丰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4.学生报名时间:7月20日——24日,学生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名视为放弃学位)。
以上时间为初步拟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林老师70714278、张老师70714051。
举报电话:李老师7071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