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小升初民办摇号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原文规定:
1、2020年起,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
2020年起,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同样权利,履行同样义务,实现共同发展。完善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构建一视同仁、平等发展、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良性发展机制。
2、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具体招生范围、对象等由所在辖区教育部门予以确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平稳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3、摇号规则: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市教委将进一步完善“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开发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供各区县教育部门统一使用。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和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同时进行。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立即导入学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