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情况、志愿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量,现将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学位(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民办学位补贴)拟录取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2)。
被录取至公办学位(含政府补助学位)的申请人,请在7月4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拟录取结果,于7月6日-9日进行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材料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注册的视为放弃该校学位,同时不能列入民办学位补贴范围。
取得学位补贴资格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东城街道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就读才能享受学位补贴;如入读公办学校或因个人原因需要选择或转学到东城街道辖区外的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
凡在东城街道属民办学校就读,并一直有申领积分补贴的学生,按往年补贴档次领取民办学位补贴,不在此次公示名单范围。
如属注册事宜,或其它疑问可咨询在读的民办学校或东城教育管理中心:22462501。
录取名单详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