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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2年春季学期清溪镇户籍学生申请公办学位的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1 14:12:27
The Beginning

  一、申请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清溪户籍学生。

  注:已提交过申请,仍未安排公办学位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已有存档,不需要重新申请。

  二、具体安排:

  (一)12月26日前入户清溪的申请人,指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和线下提交资料。

  1.网上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8日-26日

  长按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

  

  (此二维码无查看功能,家长只需提交成功一次即可,不必重复登记)

  2.线下提交申请资料

  时间:2021年12月26日-27日

  地点:所属学区学校保安室(学区划分见附表)

  (二)12月26日后入户清溪的申请人,于 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长按以上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教育管理中心另行通知提交纸质资料。

  三、申请资料(均交复印件)

  1. 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

  2. 学生出生证;

  3.(以下资料三选一)家长名下的房产证、家长名下的营业执照、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申请资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备注"学生姓名+申请年级+联系电话"

  四、录取原则

  1. 非毕业班学生,在公办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入读公办,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入户时间进行排序安排,对于暂时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需自行申请民办学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2. 小学、初中毕业生,即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学生,因毕业班春季不安排转学,学生需在原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3. 2022年1月1日之后网上登记的学生,不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需自行申请民办学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4.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视为放弃公办学位(户籍生学位补贴)资格。

  本公告由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38904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THE END

TAG:学生  学位  民办学校  镇政府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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