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塘厦镇优待政策入学方案
(一)申请类别
1.符合市优待政策的高端人才、企业人才、优才卡子女;
2.符合市优待政策的华人华侨子女及台湾人士子女;
3.东莞市荣誉市民、申请入学前5年内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子女;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等;
5. 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经认定的对塘厦镇财政效益做出贡献的企业人才子女等;
6.同一监护人的亲生子女在不同学校(毕业班除外)就读,申请调整到同一学校。
(二)安排原则
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省标准班额)进行统筹安排。
小学:在解决完户籍生就读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
1. 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性质)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学校解决;如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调剂到其它仍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 监护人在学区内无不动产(住宅性质)的学生,提供有关居住证明,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 企业人才、优才卡入学两类优待政策学生,原则上安排到第二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就读。
初中:初一年级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读;初二年级直接安排到第二初级中学入读;初三年级采用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
企业人才子女主要解决起始年级入学申请,非起始年级入学要根据本镇公办学位实际剩余情况,经研究决定后再给予安排。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受理办法
1.提交方式:到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入学申请。
2.提交时间:2022年5月9日-6月30日(高端人才及企业人才申请以具体通知为准,时间待定)。
(四)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