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非起始年级: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四)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横沥镇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本镇户籍学生
1.起始年级报名
申请入读本镇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户籍适龄学生,须在以下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上传证件照片。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和“i莞家”APP。
2.非起始年级报名
横沥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招少量插班生(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不招插班生)。横沥镇户籍学生报名横沥中学、中心小学、第二小学非起始年级实行线下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横沥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提前填好,贴上学生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亲子鉴定)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报名地址:横沥镇招生办公室(康乐路6号横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二楼)。
3.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原则。
(1)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实验学校起始年级当户籍地址学区内的学生数超过预报名学校提供学位数时,根据学生入户该学区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额满即止。
横沥镇初一年级户籍生自愿报名“横沥中学”、“东莞市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初中部)”,当户籍地址学区内的学生超过预报名学校提供学位数时,实行摇号。
(2)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符合插班条件学生的学位,根据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由招生办公室统筹,学位不足的享受政府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户籍插班生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5月19日--8月31日提交的,视学位情况而定,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为主。8月31日后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申请,2022--2023学年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也没有任何补贴(含购买学位和积分补贴),所有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可在下一年招生时重新提出申请。
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六年级插班申请,只接受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片区户籍生申请,优先安排属于实验学校招生片区原就读于横沥镇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的片区户籍学生。中心小学、第二小学属实验学校原户籍地学生申请材料由学校收集并上交,原户籍地在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申请时间是6月20日--6月24日,6月24日后提交申请视为自愿放弃学位,不作安排。
(3)已安排入读公办学校而选择在我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须在8月31日前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享受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没有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而自行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不享受任何补贴,所有费用家长自行承担。
(4)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定额标准为:10000元/学年/生,小学初中同价。该标准为定额补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二)积分入学群体
1.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在报名期间内,家长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进行报名,5月18日后申请补录的,须持有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补录入学。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按平台积分项目所需材料上传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符合积分制入学申请的随迁子女,积分方式、积分内容、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等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爱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执行。(有关积分入学安排请详细阅读附件3)
3.六年级升初一年级积分补贴和购买学位资格自动取消,必须重新申请积分入学,重新计算。往年已享受积分补贴的,可重新积分,申请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如达到购买学位分数的,享受政府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服务。如达不到分数,补贴档次不作调整。
4.2021年秋季积分补贴第二批补录的学生,积分补贴资格需要重新申请。
适用对象: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符合优待政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按照相应的入学优待政策执行。
(三)优待政策群体
市、镇优待企业报名材料先递交申请给政府相应部门(经济发展局、创新驱动办、投资促进中心)审核,再提交横沥镇招生办公室复核。其他优待政策申请资料递交到横沥镇招生办公室审核。没有按流程报名的,资格不作受理。根据市要求,删除《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和《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入学优待政策。
申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优待政策学位的:5月18日前需以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为首要条件,先网上报名(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再线下提交纸质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如公办学校学位不足,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待遇。
申请非起始年级优待政策学位的:以民办学校解决为主,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待遇。
1. 企业人才子女:按《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执行。
2. 父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莞香卡、玉兰卡),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3.父母一方近5年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或者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或以上部门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居住的适龄随迁子女。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
5.符合条件的台湾户籍和华人华侨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一方符合《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委办字〔2020〕8号)规定的抗疫医务人员适龄子女。
7.镇优待政策:
⑴镇政策扶持的企业人才子女。
⑵与横沥镇政府签订优惠政策入学协议的小区业主子女。
⑶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横沥镇户籍,并在横沥工作或居住的;父母一方为横沥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学位视具体情况而定。
⑷本镇公办学校专任教师子女。
⑸为我镇经济建设或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子女,需经镇政府确认。
⑹经我镇体委确认的横沥镇乒乓球训练基地的学生运动员。
三、资料审核
(一)资料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基本信息进行初审,户籍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于2022年6月1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
(二)资料复审
初审不通过或对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信息有误,可于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按复核指引向对应部门提出复核,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于2022年6月13日17:30前完成志愿填报。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三)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志愿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小学一年级可自选填报对应学区的“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不超3所)”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申请了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所在地的民办学校。
(三)积分方面
1.积分查询:
2022年6月1日起,申请人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申请人各项积分。
2.积分复核:
申请人家长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各积分项目的复核指引,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接受积分复核。
3.请各家长提前阅读部门审核操作指引了解复核要求,密切留意各项目评分结果。如需复核,请尽快按要求提出申请,避免扎堆复核。
(1)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2)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4.申请人家长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后,须在2022年6月10日—6月21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学区划分和招生年级
本镇户籍适龄学童按照“依据户籍、相对就近、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大致范围如下,学区划分只适用于一年级。
六、信息填写及资料上传
(一)信息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和志愿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期内,信息和志愿等内容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等内容不能修改。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承担。
(二)关注时间节点
今年起始年级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招生,时间节点尤为关键重要,因错过时间节点后果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办理。
(三)资料上传
带户号及地址的户主页(集体户需上传加盖社区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小孩户口页、家长户口页、学生照片,集体户的如有房产上传相关产权证明,如不上传视为无房产。
(四)志愿填报
户籍生可自选申报对应片区的“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民办学校”等志愿中的一项或多项。今年学位分配唯一性,每位学生只有一个录取结果,所以各位家长谨慎填报。
申请横沥镇公办学校只设置一个志愿,请根据学区划分填报,若申请跨学区的,请在志愿类别的证件资料补充上传有效产权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学位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2022年7月6日前(含7月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起始年级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学生,自行联系我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入读,享受积分补贴服务。
八、注册缴费
(一)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录取结果,于2022年7月8日—10日到录取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2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缴费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三)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九、其他问题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5月18日后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横沥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公办学位,在8月31日前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小组审核资料后,符合条件的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的,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安排入读我镇有学位的民办学校,享受购买横沥镇民办学校学位服务。8月31日后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申请,2022--2023学年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也没有任何补贴(含购买学位和积分补贴),所有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可在下一年招生时重新提出申请。
(二)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8月31日前向镇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的,可安排到民办学校享受购买学位补贴。
(三)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承担。
(四)上述民办学校,仅指横沥镇辖区范围的民办学校,辖区外的民办学校,均不在购买学位和民办学位补贴范围内。
(五)符合入学年龄而因特殊情况延迟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5月18日前把佐证材料和书面申请提交镇招生办公室审核。2022年超龄(7周岁及以上)入学的户籍新生(学籍平台没有学籍的),必须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供延迟入学的佐证材料和书面申请,由镇招生办公室统筹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