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莞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报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申报”;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由属地教育部门结合学位实际,确定本辖区可以接受入学申请的镇街优待政策学生类别,及制定相应申请条件和录取办法。
(4)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