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关于逾期报名
根据市“公民办学校统一同步招生,公办学校兜底”招生指导意见,结合部分申请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报名的户籍生或在报名时间结束后才新迁入户的户籍生,将结合市统一招生平台开放时间和模块,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报名,学位分配原则上就近入读,但区域学位超出供给的情况下进行全镇调配。全镇学位供给不足,无法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给予学位补贴,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给予学位补贴。
(二)关于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按市统一安排进行,公办学校各类生源录取按招生工作进展及申报情况,采取分批公示、分批录取、分批注册。其中,注册工作由各公办学校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三)关于学位补贴标准
积分制入学学位补贴标准以市补贴标准为准,户籍生和积分制入学指标生(市教育局确定数量),因公办学位不足无法入读公办学校的符合市招生文件要求的各类生源,按2019年户籍生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即,小学10000元/学年,中学12000元/学年,补贴分两个学期发放,若民办学校学费低于补贴标准的则按实际给予补贴,高出补贴标准的则按最高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关于春季插班
招生工作原则上按学年进行,只在秋季招生。若情况特殊,需要春季申请插班的,可在每年12月份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在春季开学前统一回复。
(五)关于风险防范
成立凤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凤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风险防范工作组,规范招生过程,定期分析研判招生风险,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风险及矛盾,确保招生过程平稳有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