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佛山高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一)基本条件: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且身心健康的幼儿。
(二)满足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入园:
1.高明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入园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经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军分区政治部审核的军人子女;
●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其子女;
●因公殉职、伤残基层干部子女;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持“优粤卡”人才子女;
●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教育〔2019〕14号)第三、第四条规定的高明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
3.幼儿园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
4.直系亲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