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2022公办幼儿园直接保障对象名单什么时候公布?
根据金湾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6月17日公示直接保障对象名单及公布各园电脑派位招生人数。
优先保障原则
一是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21〕8 号)的有关要求,经珠海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评定的珠海市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选择公办幼儿园,由其申请入读的幼儿园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是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20〕13号)的有关要求,经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认定符合条件的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园就读。
三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根据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公发〔2018〕75号)的有关要求,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四是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19〕173号)的有关要求,军人子女报读学前教育,采取入部队幼儿园和地方公办幼儿园相结合的方式,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由驻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就好优先安排地方公办幼儿园。
五是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要求,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