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鹤洲新区公办中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第一类 鹤洲新区(筹)户籍
学位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安排:
1.有我区户籍,并持有我区完全产权房产:①房户一致的,原则上按登记地址所在区域安排学位,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统筹安排学位。②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口)。
2.无鹤洲新区(筹)区域内房产的,按学生户口所在区域安排学位。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统筹安排学位。
3.申请学生为鹤洲新区(筹)户籍,其迁入鹤洲新区(筹)户籍时间原则上截至2022年5月31日。
第二类 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1.国家、省、市级正式文件规定优先保障人员的子女(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烈士、消防救援人员、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
2.符合《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3.小学学位:在珠海市工作或居住的港澳籍人员子女及其监护人在珠海市工作或居住的港澳籍学生;
第三类 跨区就读类学生
监护人及学生均为鹤洲新区(筹)之外户籍,且监护人在鹤洲新区(筹)工作或持有鹤洲新区(筹)自主完全产权房产,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第四类 积分入学类学生
1.下列情形之一,均参照积分入学办法执行:
①在鹤洲新区(筹)区域内企业、项目的从业人员子女(含中央、省、市驻鹤洲新区(筹)直属及区机关单位等)。
②学生非珠海市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鹤洲新区(筹)内户籍;
③学生非珠海市户籍,父母双方均为珠海市户籍;
④学生为珠海市户籍,父母双方均非珠海市户籍。
以上情形的居住年限以父母一方在珠海市内户籍入户时间计算,其余项目不变。
2.达到2022年鹤洲新区(筹)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特别说明】本次共2所公办小学同时招生:珠海保税区第一小学、珠海市十字门小学;学生在报名系统中申请入读的学校,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第一志愿。
1.如符合本次录取条件的学生所报读的第一志愿学校提供的学位数,未超过符合录取条件中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将安排其就读该学校。
2.如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报读人数超过第一志愿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将依照学位安排顺序依次优先安排第一类户籍学生、第二类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其他类别学生原则上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学校。
3.如未能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学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