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香洲区民办初中招生新生录取结果查询
第一阶段录取
1.公示第一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22日—24日)。
2.电脑随机派位摇号(6月25日)。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3.公布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25日)。
第二阶段录取
东方外语实验学校、明珠中英文学校、壮华学校、新世纪学校、恩溢学校、立才学校、壮志学校、启明小学、荣华小学、南桥小学、明华小学、圆明小学、兴华小学、鸿景小学、渝海小学、崇文小学、翠前小学、雅景小学、华昌小学等学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
1.公示第二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8月17日—19日)。
2.电脑随机派位摇号(8月20日)。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3.公布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20日)。
扩展材料
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杜绝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材料审核。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入学材料,重点审核现场提交的入学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是否一致,同时将原件扫描上传到“招生系统”。
(三)杜绝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录取学位。已具有“学籍系统”学籍,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规定,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