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资格
(一)自2022年起,大亚湾区公、民办学校招收惠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必须:
①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有效期内),且在大亚湾区连续居住满3个月以上;
②连续缴纳大亚湾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
(二)自2022年起,大亚湾区公、民办学校招收惠州市内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必须:
①提供在大亚湾区内有效居住证明材料,且在大亚湾区连续居住满3个月以上;
②连续缴纳大亚湾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
“居住证”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是指从2022年5月31日往前推3个月。
二、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继续实行公办小学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居住在某个大学区内的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只能申报1所所属大学区内的公办学校。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在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内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调整2022年个别积分项目的积分标准
自2022年起,“住房保障”积分项目的积分标准不再一次性积30分,改为:按0.5分/月计分,最高30分。
四、公办学位预警
公办小学:澳头一小、澳头二小、澳头育英小学、西区一小、西区六小、西区一小科创园分校学位较紧张,有可能存在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也无法申请到学区内公办学位的情况,届时将根据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的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小学就读。
公办初中:大亚湾一中初中部、澳头实验学校初中部学位较紧张,有可能存在学区内户籍适龄少年也无法申请到学区内公办学位的情况,届时将根据学区内户籍适龄少年的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区内户籍适龄少年,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就读。
五、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及招生批次
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同时申请大亚湾区内公办、民办学校各1所。但最后只能被1所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招生批次:2022年,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起始年级招生依然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招收大亚湾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在招完第一批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通过积分入学办法招收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学校招生批次:民办学校招生分批次进行。当某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该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
六、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一)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本人出生证及户口簿、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必备);
2.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等。
(二)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本人出生证及户口簿、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办不了居住证,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2.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或大学区)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等;
3.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大亚湾区社保卡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4.属港澳户籍的,还需提供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材料。
(三)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1.居住材料。
①惠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
②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即房屋不动产权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社保、营业执照(三选一)。
2.住房保障材料: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需不少于50%;已购房但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少年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祖孙关系确认材料。
3.社保材料。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应提供其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大亚湾区社保卡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4.港澳户籍等材料。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港澳办理提供相关材料的,申请学位时可暂缓提供,但在条件允许后需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5.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学位申请审核不予通过:①申请材料虚假或不齐的;②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的;③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
七、新建和扩建学校
2022年秋季,大亚湾区新建成牧马湖配建小学(暂定名),办学规模18个班。扩建成荷茶小学,增加18个班。届时将有学区微调整,敬请留意。
八、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2023年申请大亚湾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其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满1年,且须连续参加大亚湾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必须包含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一年在内)以上。
九、大亚湾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相关信息计划4月底或5月上旬公布,届时家长朋友们可通过“大亚湾发布”官微、大亚湾宣教局官网(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查阅。
十、以上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