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围绕为民办实事宗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学区内户籍生和积分入学学生报名结束后仍有部分剩余学位的基础上,为满足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求,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经研究,决定提供三栋镇等非中心区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给随迁子女就读。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原则。坚持“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学校。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报名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的学校,由教育部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适用对象
(一)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其父亲(或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务工的惠州市内惠城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其父亲(或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务工且持有惠城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的惠州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8月19日、8月20日。
(二)申报流程。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以下流程完成申请。
1.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受理点学校申请(受理点学校详见附件1)。
小学一年级: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儿童出生医学证;
③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④适龄儿童父亲(或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惠城区营业执照(或其他务工证明)(限惠州市内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提供);
⑤适龄儿童父亲(或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惠城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限惠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提供)。
初中一年级: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③适龄儿童父亲(或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惠城区营业执照(或其他务工证明)(限惠州市内惠城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④适龄儿童父亲(或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惠城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限惠州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2.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惠城区2021年秋季随迁子女入读非中心区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
3.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通过微信关注“惠上学”公众号,从报名入口或扫码进入填报小程序,获取验证码及人脸识别后如实填写监护人基本信息及适龄儿童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和家庭地址、申报学校名称及年级(申请人可任意选报两所学校,年级为一年级或七年级)等信息后点击提交。
4.系统随机生成6位数的摇号特征码,申请人将摇号特征码填入《惠城区2021年秋季随迁子女入读非中心区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附件2)并签名确认后交学校,学校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两份,申请人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学校做好相关台账以备查。
四、录取办法
录取采用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方式。
(一)当申请人申报的两所学校报名人数都未超过提供学位数时,按第一志愿直接录取。
(二)当申请人申报的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两个志愿中,当其中一个志愿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另一个志愿学校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提供学位数时,先进行该志愿学校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摇中的则被另一志愿学校录取。
2.两个志愿学校报名人数都超过提供学位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当被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则不再进行另一学校的摇号。
五、摇号录取流程
(一)摇号特征码:每个申请人完成申请后将获得一个摇号特征码。
(二)摇号时间和地点:8月24日上午进行现场摇号,摇号地点设在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工作监督:将邀请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学生家长代表若干名、学校代表全程参与此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并对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录像。
(四)摇号方式: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生。由学生家长代表启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程序,完成学生摇号录取工作。
(五)公布结果:8月25日,由学校公布摇号录取结果。
六、办理入学手续
被录取的学生家长于8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学生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七、公告查看地点
(一)可申请入读学校(详见附件1)公告栏。
(二)惠城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
(三)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进入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查看)。
(四)“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
八、有关说明
(一)到学校申报是入学申请的前提条件,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儿童须是2021年春季受完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六年级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七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入学。
(三)每个适龄儿童可任意申报1至2所学校,申请人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
(四)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区教育局招生电话:0752-2677411;投诉电话:0752-2677001。
(六)可提供学位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七)本公告由惠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惠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