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能够申请入读一年级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小学招收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2.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如何申请入读一年级?
答: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申请入读一年级需按规定出示相关证明,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须出示幼儿园在读证明(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
3.因病延缓入学和报名前三天新迁户口的适龄儿童,能否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取通知书?
答:对因病延缓入学和报名前三天新迁户口的适龄儿童,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核实信息,核实后于7月23日前将结果由学校反馈给儿童家长。
4.能否重读一年级?
答:不可以。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不实行留级制度”。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已于2013年开始使用,在校生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义务教育阶段在读一年级学生不能重读一年级,如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5.市区小学学位紧张,需要提前一天到学校排队报名吗?会不会出现学位已满无法报名情况?
答:如完全符合入读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7月11日、12日)到学校报名,不会出现无法报名现象,适龄儿童家长无需提前到学校排队报名。
6.惠城区市区中心区小学学区示意图从哪里可以查看?
答:惠城区市区中心区小学学区示意图可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或依次点击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模块)、惠城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查阅。
7.如何理解“就近入学”?
答:市区中心区学校学区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等情况划定。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学区的划分只能做到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8.入读民办学校有什么优惠政策?惠城区有哪些民办学校?
答:目前,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将享受各类补助:其中小学共补助:1450元/生·年;初中共补助:2330元/生·年。具体优惠政策有下列几项:一是免学杂费补助:小学1150元/生·年,初中1950元/生·年;二是发放电子教育券补助:小学:200元/生·年;初中200元/生·年;三是民办学校退还课本费(如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中包含课本费):小学10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惠城区内民办学校名单及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9.错过规定的报名时间可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吗?
答:报名结束后新迁户口适龄儿童,可于7月23日、8月12日到学区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如学区所属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10: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如何报名?
到第一小学等31所学校(详见报名指南)报名的适龄儿童需出示其父母或直系亲属学区内户籍和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不能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由家长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说明原因,申请学校派人调查核实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到第一小学等31所学校之外报名的,如户籍(江南、江北、桥东、桥西、龙丰、河南岸办事处等6个市区中心区街道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建议尽快将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居住地。如户籍无法及时迁入,则由适龄儿童父母提供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等有效证件(证明),向居住地学区所属学校申请,学校核实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11.如果秋季开学后才能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如何申请转学?
答:具备拟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因房产动迁等原因举家迁入的在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可按照规定到学校申请。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招生而划分的,转学不划分学区,如申请转入学校学位已满,将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详情请查看《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