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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汕头南澳县入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汕头市南澳县教育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0 04:10:58
The Beginning

  新生入学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毕业生。

  具体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1.第一顺位

  (1)南澳县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提供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

  (2)符合政策性优待对象人员子女:

  ①华侨子女:持有汕头市外事侨务局出具的华侨学生身份证明;市级公证机构出具的其父母承担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证明。

  ②港澳台居民子女:父母一方及子女持有由公安机关制作、发放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资料。

  ③烈士子女:提供国家颁发的烈士证书或部队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或因公致残证明书,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资料或出生证、户口簿等。

  ④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汕头市公安局政治处出具的“因公牺牲警察证明”、市民政局颁发的家属抚恤证;省民政厅颁发的残疾证书、汕头市公安局政治处出具“因公致残证明”;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资料或出生证、户口簿等。

  ⑤现役军人子女:提供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军官证),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提供消防救援总队级以上证明、家长身份证件,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⑦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交《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金凤卡,高层次人才所在工作单位聘用证明,家长户口簿,住房证明,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

  ⑧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提供经审核的《汕头市抗击疫情一线医护卫生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申请入学信息汇总表(2021年)》、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家长身份证,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3)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社保证明或“个人投保历史”(加盖社保局公章)、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2.第二顺位

  非本地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南澳县常住户籍的:提供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3.第三顺位

  (1)具有本县有效住宅房产权证明:提供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2)适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招生学校对应所在地区有效住宅房产权: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3)因政府建设项目,住宅被拆迁确需在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读:提供县住房建设、房屋征收等部门证明材料和家庭临时住所证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4.第四顺位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本地居住证、户口簿,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5.第五顺位

  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提供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2021年6月19日前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19日之前注册满1年以上营业执照,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同人),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6.第六顺位

  已被市属或跨区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在8月13日至15日期间未到相应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录取,根据各学校剩余公办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7.其他

  2020年度办理延缓入学已到期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其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

THE END

TAG:户口簿  父母  子女  其子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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