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现将潮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政策知悉您。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潮南区教育局6月下旬将在潮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发布《潮南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潮南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届时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将一同发布。
2021年秋季招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应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按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或住房证明)的实际,就近到所在社区的公办学校注册入学。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按照各镇(街道)教育组划定的初中服务范围,到所属服务半径初中就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对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读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给予直升,超出招生计划,则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自愿报读本校小学的幼儿园适龄儿童,报读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给予直升,超出招生计划,则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所有报读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到公办学校就读。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学籍状态正常。
二、报名办法
(一)公办学校: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入学服务范围的学校报名注册。六年级毕业生都必须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所属服务半径学校信息,凭户口簿完成报名信息采集。
(二)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凭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学籍信息等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按“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要求拍照上传,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自负。
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同样需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需填报外,还需填报划定招生半径录取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学校兜底,确保升学。
三、时间安排
(一)7月1日-10日填报志愿。有意愿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登录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每名学生最多可填报2所本区民办学校、1所市属民办学校和1所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逾期自误。
(二)7月11-16日实施招生录取。各民办学校报读的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在社会各届代表和公证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下,实施招生公开摇号录取并公布摇号结果,完成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三)8月5日前,向市教育局领取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报名数据,报读的学生数超出计划数的,同样由社会各届代表和公证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下,实施招生公开摇号录取并公布摇号结果,完成跨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四)8月13 -15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被录取的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五)8月19日前,对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录取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调剂到公办学校就读。
(六)外来工随迁子女,除报读民办学校被录取外,其余将在8月20日后关注招生平台公布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8月24日前按要求参加公办学校第二轮报名和摇号,未被录取的将调剂到有剩余学校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特别提醒:请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招生平台报名,不要参与任何学校举办的招生培训或与校外机构合作进行招生选拔的培训班,任何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形式选拔学生,若出现上述情形,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严肃拒绝。
报名平台咨询电话:4009-30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