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人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参照《汕头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应范围
广大实验学校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应遵守本办法。
二、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
1.广大实验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再报市教育局核准。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核准结果。
2.广大实验学校的招生计划纳入汕头市各区(县)的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开报名,汕头市教育局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各区(县)报考广大实验学校的的汇总信息导入“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发布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
按汕头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区教育局适时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等信息。
(三)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全市各区(县)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我区的广大实验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相对应区(县)的“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广大实验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区内报名就读广大实验学校的录取工作,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外区(县)报名就读广大实验学校学生的录取工作,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广大实验学校的外区(县)录取工作完成后,我区将录取数据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备份后分发至各区(县)教育局。
(五)公布录取结果和办理注册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束后,区教育局在“濠江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公布学生录取结果。已确定取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3-15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广大实验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六)审核和调剂录取
区教育局对广大实验学校的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我区毕业生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我区教育局调剂到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广大实验学校如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可按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