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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汕头澄海区初中和民办学校入学摇号录取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0 07:24:22
The Beginning

  澄海区2021年初中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0〕6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做好汕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汕招〔2021〕15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适应范围

  澄海区范围内所有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的初中学校和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民办学校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工作流程

  按照义务教育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区教育局实施本区公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摇号。

  澄海中学初中部、实验高中初中部、实验学校等3所公办学校和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鹏展学校和科创广厦学校等5所民办学校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录取办法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学校4所民办学校采用网上报名(超额摇号)录取办法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一)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区教育局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摇号等功能。

  (二)核定招生计划

  1.根据《汕头市澄海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工作方案》核定各校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核定。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县)招生需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跨区(县)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内宿床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进行初步核定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2.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纳入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三)发布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民办学校、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等信息。

  (四)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1.凡符合报读区直属初中学校资格的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先确认是否报读区直属初中学校,在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后在填报志愿时方可选择填报区直属初中学校志愿。

  凡需在澄海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与报读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学校4所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澄海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完成报名工作。

  区内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生如计划直升本校初中,必须在报名时确认选择直升本校初中,经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通过后方具备直升资格。已确认的直升区内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区直属初中和面上公办初中志愿,不能再填报其他民办学校志愿。

  学生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拟填报的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2.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学校等4所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由属地教育组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属地学位情况规划后报区教育局一并实施,每一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小学。

  3.公、民办初中学校可填报志愿如下:

  (1)区直属初中与民办学校

  ①区直属公办初中学校3所:澄海中学初中部、实验高中初中部、实验学校。

   澄海辖区内小学的澄海户籍毕业生每人可以选择填报1-2个学校志愿(澄海中学初中部、实验学校)。澄华街道、广益街道辖区内小学的澄海户籍毕业生,可同时再填报实验高中初中部,即可填报1-3个学校志愿(澄海中学初中部、实验高中初中部、实验学校)。

   政策性优待对象与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可与毕业学校所在镇(街道)户籍的毕业生取得同等报名资格。

  ②区内民办学校5所: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鹏展学校和科创广厦学校。

   全区小学毕业生(包括澄海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毕业生),可以在区内民办初中学校中选择填报1-5个学校志愿。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直升就读本校。澄海育新学校只招收本校直升的小学毕业生。

  (2)市直民校和区外民校

  全区小学毕业生(包括澄海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毕业生),可以在市直民办初中学校中选择填报1所学校和在其他区跨区录取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1所学校。

  (3)面上公办初中学校

  各镇(街道)所属小学毕业生(包括澄海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澄海区升学的毕业生)必须填报属地所在初中学校。

  其中凤翔街道城区片小学毕业生填报凤翔中学、南翔中学、北秀中学3所中学,坝头片小学毕业生填报莱芜中学、坝头中学2所中学;

  莲上镇小学毕业生填报属地苏湾中学、莲上中学2所中学;

  莲下镇湾头片小学毕业生填报湾头中学,程洋岗片小学毕业生填报两镇中学,非湾头片、程洋岗片小学毕业生填报莲阳中学、莲东中学2所中学;

  隆都镇小学毕业生填报属地隆都中学、隆侨中学2所中学,隆都镇陇下社区小学毕业可直接报读隆都中学;

  东里镇新陇、河美、北联、东和、南社、塘西、月窟、西园、西洋、龙潭、石头坑等村(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东里三中,观一、头冲、大围、石丁、明德、新兴街、南洲、和洲、中兴、东桥等村(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东里四中;

  溪南镇东社、西社、南社、北社、云英、银北、内厝、梅浦、仙市、大新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溪南中学就读;

  董坑、梅洲、仙门、塘陇、海岱、埭头、上岱美、下岱美、弓兜、口厝、外蚁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茂南中学就读。其他镇小学毕业生直接填报属地中学。

  (4)区直属初中与民办学校、市直民校和区外民校、面上公办初中学校志愿必须在网上同时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小学负责派员指导填报。

  (五) 审核

  1.报名审核

  报读集贤学校、黄冈学校、登峰学校、科创广厦学校等4所民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提交资料后,由该校对适龄儿童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儿童家长需根据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供学校核验。民办小学一年级报名即确认报读学校,不填报志愿。

  区内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提交资料后,由所在学校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学校核验。学校在完成资料审核后,在招生服务平台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在区内就读小学需要回户籍镇(街道)参加在面上初中升学的,须在毕业学校审核通过后,带户口簿、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镇(街道)教育组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属本区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本区升学的毕业生在招生服务完成报名后,持户口簿、房产证、毕业学校证明直接到户籍镇(街道)教育组进行资料审核和确认。

  属政策性优待对象的毕业生在招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后,向所在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所在镇(街道)教育组审核,由镇(街道)教育组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确认。

  所有报名毕业生,在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确认之后,方可进入志愿填报环节。

  各学校应在所有学生报名信息完成审核确认后,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生报名资格。

  2. 志愿审核

  区内小学毕业生志愿填报信息由所在学校在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并打印志愿表供家长签名确认。区内户籍在异地借读需回本区升学的毕业生直接由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组进行审核确认,并由教育组打印志愿表供家长签名确认。

  (六)电脑派位和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完成我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录取工作。并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录取:①区直初中和区内民校;②市直属民办学校;③区外民办学校;④面上公办初中学校。当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凡是被前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优先录取(派位)本校小学意愿就读本校初中的毕业生,剩下学位再按规定进行录取(派位)。具体如下:

  1.区直属初中学校

  按各镇(街道)分配招生计划名额和学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其中实验高中初中部(兴华校区)定向录取澄华街道属地小学毕业生的录取办法:现在澄华中心小学就读的冠山户籍、玉窖华侨小学就读的上窖户籍未被录取且有报读实验高中初中部的学生优先录取到实验高中初中部(兴华校区);现在华窖华侨小学就读的下窖户籍未被录取且有报读实验高中初中部的学生将优先派位录取50%人数到实验高中初中部(兴华校区);剩余学位录取(电脑随机摇号)澄华街道属地小学未被录取且有报读实验高中初中部的毕业生。当需优先录取人数大于定向录取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区内民办学校

  按全区招生计划和学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电脑随机摇号)。

  3.区外民办学校

  报读区外民办学校,又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按市直属民办学校、其他区跨区录取民办学校批次和学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分别由市教育局和跨区录取民办学校所属区(县)负责录取。

  4.面上公办初中学校

  按照小学毕业生的志愿顺序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

  (七)公布录取结果和办理注册

  各批次录取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招生服务平台推送录取结果信息电子录取通知书。已确定取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电子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有关要求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八)审核和调剂录取

  区教育局对各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学生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调剂到属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参加调剂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教育局同意后,可进行调剂录取。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明确责任。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制订实施办法并督促落实,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积极引导,规范操作。各镇(街道)教育组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及电脑派位等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准确掌握招生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和民办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系统,熟练掌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系统操作全过程,确保操作规范、顺利,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纪律,规范招生。各镇(街道)教育组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守招生纪律。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党政督查部门加强对招生入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的督促检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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