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或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后,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原件到所选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学历材料
①高中起点升本科(下称高起本)、专科(下称高起专)。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高等、中等学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
②专科升本科(下称专升本)。
报考专升本且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报名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但在2022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此类考生获取毕业证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底),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
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正在办理毕业审核的证明。
(二)录取照顾政策材料
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
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申请免试入学的,需提交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退役证需封面及内页)或分别由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的扫描版;
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地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需提交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地级以上政府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侨生”证明;
台湾省籍考生交验《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本人户口簿原件;
符合其余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点此查看附件)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及年满25周岁人员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资格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身份信息甄别确认,考生无需申请也无需现场审核。
未能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免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