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预报名:
5月23—27日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关注所要报名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所要报名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幼儿及监护人基本信息,进行实名制网上预报名,不得重复登记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预报名。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保存并提交申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进行预报名,系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二)材料准备:
5月28日前家长根据招生条件,准备申请学位所需资料。
(三)审核预报名信息:
5月30日审核预报名信息,5月30日下午在所报名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网上预报名审核情况,公布现场审核材料的安排。
(四)现场审核材料:
5月31-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家长到现场审核时间,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学位申请表在所申请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下载)、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同时交复印件)到幼儿园申请学位。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申请表及资料交幼儿园保存,同时领取抽签编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材料不齐、虚假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
2.年龄不符合第一点招生对象要求的。
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幼儿园审核资料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五)资格审核:6月6日
(六)入户家访,核实学位申请信息:
6月7-10日幼儿园通过走访村(居委会)、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及上门家访等办法核实幼儿学位申请信息。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准备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含完税发票)、参保证明等学位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核实。若家长故意不接听电话或拖延上门核查时间,按未实际入住处理。
(七)资格公示:
6月13日—15日公示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
(八)公开抽签:
6月16日上午9:00现场抽签并公布结果。参加公证人员有: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代表1名、教育局教育股代表1人、教职工代表2名、家长代表3人、幼儿园领导。
(九)公布录取幼儿名单:
6月17日—19日公示拟录取的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拟被录取的幼儿名单。
(十)体检:
幼儿通过抽签获得入园资格后,按照幼儿园的指引到相关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十一)注册:
7月11日家长凭户口簿及抽签编号、体检合格卡到幼儿园财务室注册(上午8:00—12:00),逾期视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