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积分方法
清新区中心城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分配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一)基础分
以申请儿童在学区居住情况和户籍类型为基础分的积分条件,设六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儿童可对应以下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一类型基础分10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以及黄坑、乐园、周田村委会、笔架林场的原居民。
第二类型基础分95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在中心城区有特殊住房。
第三类型基础分90分,条件是中心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租房。
第四类型基础分80分,条件是清新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含特殊住房)并入住。
第五类型基础分75分,条件是非清新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含特殊住房)并入住。
第六类型基础分70分,条件是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同时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满5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加分
加分标准分两类,分别为清新户籍儿童加分标准和非清新户籍儿童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清新户籍儿童:按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月份)计算加分,在居住满五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自有产权房屋证明材料的以房产证发证日期或购房合同中交楼日期为准;提交租赁证明的以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特殊住房(不完全房产、集资楼)不予加分。对符合奖励条件、落实了节育措施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女户或落实了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加3分。
非清新户籍儿童:按父母(或监护人)在清新区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计算加分,在已缴纳社保满五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按缴纳时间长的一方计算。参保时间计算至2021年4月30日止。对符合奖励条件、落实了节育措施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女户或落实了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加3分。
(三)说明
1.列入第一、二、三类基础分范围的申请儿童可在本学区学校全部安排学位,不予加分。
2.经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审核后的积分方可作为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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