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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雷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雷州市人民政府网官网2020一年级招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5 15: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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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雷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报名资料+报名指南+报名入口!)

  雷州市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人学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合理安排2021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湛教[2020]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单校划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校服务片区(即学区)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实现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生对象

  雷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第一类生源

  1.本人户籍地址与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一致,在同一学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户籍地址与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一致,在同一学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3.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符合《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政组干[2015]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2019]65号)、《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湛组通[2017】17号)、《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湛教[2017]80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1号)等文件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名单以雷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为准。

  4.城中村本村户籍适龄儿童。

  5.城区小学本校在编教职工(含支教教师)子女。

  (二)第二类生源

  1.本人户籍地址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只有一项在学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只有一项在学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租赁居住雷州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公房、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改房)地址在学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类生源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不足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在学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上辈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在学校服务片区,且法定监护人与上辈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生源

  1.雷州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雷州市城区居住,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住所在雷州市城区)满半年,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并在雷州市城区税务机关正常纳税;或在雷州市城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半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7月31日倒推连续计算满半年)

  2.非雷州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雷州市城区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雷州市城区居住证满半年;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住所在雷州市城区)满半年,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并在雷州市城区税务机关正常纳税;或在雷州市城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半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7月31日倒推连续计算满半年)

  三、学区划分

  雷州市城区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18所,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学位,各学校服务片区划分如下:

  (一)雷州市第一小学(原雷城一小):

  柳絮东巷 1-235号(单号)、2-12号(双号),圣宫前1-19号、21号,圣宫后1-31号,东宫门,镇中东,镇中西1-36号、37-45号(单号),高树巷,广朝北,广朝南1-83号、84-128号(双号),环城东路双号,钟楼里巷,大新街,大新北街1号(三中宿舍区),后城巷,下沟巷,环城北路,雷州大道1号、6号、8号,雷湖新村1-423号,雷湖中路32-66号(双号),群众大道1-51号(单号),西湖大道28-32号(双号),西湖新村,水库路双号,泰安巷1-200号,调顺巷1-150号,西湖大道39-97号(单号)(含林业局宿舍区、公路分局上坡宿舍区、供电局宿舍区、青年运河管理处宿舍区),雷州碧桂园,明润·幸福园,方圆·小城之春,方圆·雅颂御府。

  (二)雷州市第二小学(原雷城二小):

  环城东路 1-177号(单号),环城南路单号,曲街,苏楼巷,下河里,南亭街1-39号、41-77号(单号)、78-95号,伏波,崩城,雷州大道129-183、184-222号(双号),下城巷6-29号,南湖里,雷湖中路1-43号(单号),西门街1-4号、6-12号(双号)、229-243(单号)、245号之后全部号数(含245号)。

  (三)雷州市第三小学(原雷城三小):

  镇中西38-44(双号)、44号之后全部号数,圣宫前20号(卫健局、公费医疗办等单位宿舍区)、22号之后全部号数(含22号),圣宫后32号之后全部号数(含32号),府巷仔1-51号,柳絮东237-297号(单号)、14号之后双号(含14号),柳絮西1-133号、134-162号(双号),广朝南 85-111号(单号),环城南路双号,城西社区雷湖中路2-52号(双号),雷湖里,西门街5-13号(单号)、14-227号、228-244(双号),雷州大道2-128号(不含6号、8号),城角村,城角后村,西湖里,西湖大道1-18号、19-37号(单号),府前门,深井巷,养马坡,民治路,马草桥,北门桥外。

  (四)雷州市第四小学(原雷城四小):

  群众大道53-129号(单号),南湖新村及西山仔村,雷湖中路27至61号(单号),群众大道32号之后双号(含32号)、51号之后单号(含51号),群众大道西三横1-33(单号),群众大道西四横,天和路2至50号(双号),天和东一、二、三横,雷南大道2-42号(双号),雷南大道单号(雷南大道红绿灯路口至朝阳村),海朝路,后闸,市门里,二桥街,犁头插,猪仔行,后营,清湾里单号,鱼亭街单号(北边),雷州大道185-281号(单号),下城巷1-5号、30号之后号数(含30号),雷湖南路12至80号(双号),雷湖南路单号,雷湖南路一、二、三横。

  (五)雷州市第五小学(原雷城五小):

  灵山里,南亭街40-54号(双号),卖鱼街,调会南,调会中,调会北。

  (六)雷州市第六小学(原雷城六小):

  关部,下江,后田园,清湾里双号,鱼亭街双号(南边),南亭街56-76号(双号),附城镇南渡村。

  (七)雷州市第七小学(原西湖中心小学):

  西湖大道99-335号(单号),显春路,湖宾路,河边路,运河路,山柑仔陈宅村、许宅村,雷茂社区,缘湖社区,西湖大道170-180号(双号),西湖五横路1-13号(单号),鸿碧西路2-26号(双号),新鸿路1-27号(单号),怡景路1-21号(单号)、25-43号(单号)、2-26(双号)、52-70号(双号),金易路1-3号、4-12号(双号),西湖一横西一巷12号新湖综合楼。

  (八)雷州市第八小学(原新城中心小学):

  雷州市师范前巷,上坡南村,上坡北村,群众大道2-30号(双号),群众大道西一横,群众大道西二横,群众大道西三横2-52号(双号),天和社区同远一至六横巷,天和社区宏源一至六横巷,全茂大道东六至七横路、天南路,全茂大道65-127号(单号),西湖大道34-120号(新双号)、西湖大道34-110号(旧双号)、180号(雷城冷冻厂职工宿舍),西湖大道一横,西湖大道二横路,西湖大道二横西一巷1-78号,西湖大道三横005号(网厂),新安街,新安西街1-35号(单号),新城大道1-138号,显春前街,新安后街,长宁街,中华街,天和花园,中华广场,国际广场,世贸广场、隆新广场商住楼。

  (九)雷州市第九小学(原机关小学):

  雷南大道44号之后双号(含44号),天和路1-51号(单号),天和西一横路,天和西二横路,天和西三横路,群众大道西三横路35-51号(单号),全茂大道1-64号、66号之后双号(含66号),新城大道一横路、二横路,全茂村,曾宅村,马湾村,旧村。

  (十)雷州市第十小学(原新村小学):

  207国道以西至新城街道新村古村以东,昌竹村以北至台湾街高雄路以南,新园社区,郭宅村,志山坡。(其中划入市第十二小学及市第十六小学服务片区除外)

  (十一)雷州市第十一小学(原官茂小学):

  官茂村及市第十一小学周边符合市第十二小学招生条件的儿童。

  (十二)雷州市第十二小学(原实验小学):

  西湖大道122-168号(双号)、184-210(双号),水店社区金边(原金裕)一至八横路,西湖五横路一巷、二巷、三巷,水店路,水店中路、纳海蓝湾、西湖五横路双号、15之后单号,西湖六横路单号;金碧园社区鸿碧西路1-39号(单号),金易路(5-21单号、24-30双号),万福小区,万福路,怡景路28-50号(双号)、23号的金碧豪居,怡景一横,怡景二横,怡景三横,新鸿路2-28号(双号),28号之后全部号数,怡福家园,怡福一至三巷;鸿信社区制药厂(西湖大道118号),紫荆一至四巷,泰新一至三路、银城一至六巷、金盛路、泰和路、金盛一至三横、茂盛路、茂盛一至五横茂新一至五路、鸿园路、鸿园一至七横、西湖三横路(双号),西湖四横路,新城社区新安西路2-46号(双号),新福隆,樟树湾·金樟豪庭(第一期),茂盛商住区,御景湾,富华大厦1至6号楼,阳光尚景,永达广场,城市广场,达信苑,达信,锦绣世家,湖景御苑,城建雅居,凯悦华府,聚秀园,樟树湾·金樟水岸(第二期)。

  (十三)雷州市第十三小学(原水店小学):

  水店村,西湖六横路2-136号(双号),广海南路1-189号,西湖大道212号之后双号(含212号),商贸市场,商贸一横巷、二横巷,金广小区,水西路。

  (十四)雷州市第十四小学(原宾合小学):

  宾合村,商业社区。

  (十五)雷州市第十五小学(原徐马小学):

  徐马村,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十六)雷州市第十六小学(原塘南小学):

  邦塘南村,邦塘西村,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十七)雷州市第七中学小学部(原附城二中):

  暂未划定服务片区,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十八)雷州市第十中学小学部(原白沙二中):

  暂未划定服务片区,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本方案“招生对象”中所述的第四类生源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及调剂志愿学校为雷州市第二小学、雷州市第三小学、雷州市第五小学、雷州市第六小学、雷州市第九小学、雷州市第十小学、雷州市第十四小学、雷州市第十五小学、雷州市第十六小学、雷州市第七中学小学部、雷州市第十中学小学部。

  新建房地产小区必须提前向市政府申请配套学位,不得捆绑学位进行广告宣传。未划入学校服务片区的新建房地产小区,向市政府申请配套学位,市政府审批后再确定学校服务片区。

  根据新建房地产小区周边学校实际,2021年卓越御湖湾房地产小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在雷州市第七小学、雷州市第十小学、雷州市第十三小学选择一所学校入读。2022年卓越御湖湾房地产小区学位需求视各学校实际情况再给予安排。

  四、招生计划

  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6日。逾期未报名的,给予统筹安排学位。

  六、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家长登录“湛江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点击进入),也可用手机扫描“湛江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二维码”进入报名,按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详读本方案第三条(学区划分),选择符合学区的学校报名。

  不按学区划分选择学校报名或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审核不通过,影响入学,后果自负。城区公小学设置报名咨询点,家长可到学校咨询点咨询。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家长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股报名审核,暂不设置网上报名。“调剂志愿”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可选报另外3所学校。

  七、材料上传

  根据报名填写信息拍照上传相应材料:户口本(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权利人身份证,房产证件(含房产证号、权利人、座落),营业执照(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居住证。

  八、报名审核

  报名信息汇总后由雷州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送相关部门审核。

  (一)雷州市公安局负责审核居住证和户籍信息。

  (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负责审核房产信息。

  (三)雷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四)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信息。

  (五)雷州市税务局负责审核税务登记证信息。

  九、公布审核结果

  雷州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部门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入学资格名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及符合入学资格人数,确定直接录取学生名单及需要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的学生名单,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栏目(点击进入)和学校公布。

  十、录取方法

  雷州市城区公办学校根据学区适龄儿童的具体情况,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生源顺序,逐类录取,直至满额。

  每类生源录取办法,按照“学区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统筹安排”的顺序,采取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即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人数的学校,

  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的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学区录取”后未被录取的儿童,进入“调剂志愿录取”,依据“调剂志愿”顺序,在志愿学校同类生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学位中进行录取。雷州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需要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的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并于当天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栏目和学校公布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结果。

  “调剂志愿录取”后仍未被录取的儿童,由雷州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十一、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一)派位时间: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二)派位地点:雷州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三)工作小组:成立由雷州市教育局领导、纪委监委人员和电脑技术人员组成的“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工作。

  (四)现场监督: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公证处、市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当场确定录取结果。

  (五)派位进程: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导致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进程中断,本次进程已产生的录取名单无效,须重新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十二、剩余学位补录方法

  (一)剩余学位:城区各小学在招收符合条件生源后的剩余学位。

  (二)剩余学位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栏目(点击进入)公布。

  (三)补录对象:

  1.第一类生源

  (1)法定监护人城区住所的本人名下水或电报装缴费满90天,或雷州市住建局办理的本人名下“房屋租赁证”满90天的适龄儿童。(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7月31日倒推连续计算满90天)

  (2)法定监护人上辈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在学校服务片区,法定监护人与上辈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生源

  (1)法定监护人城区住所的本人名下水或电报装缴费不满90天,或雷州市住建局办理的本人名下“房屋租赁证”不满90天的适龄儿童。(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7月31日倒推连续计算不满90天)

  (2)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住所的本人名下在雷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报装证明的适龄儿童。符合城区入学条件已取得城区小学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剩余学位补录。

  (四)补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补录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家长登录“湛江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jjz.91rxbm.cn/),也可用手机扫描“湛江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二维码”(附件)进入报名,按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审核不通过,影响入学,后果自负。

  (六)材料上传:

  根据报名填写信息拍照上传相应材料:户口本(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权利人身份证,房产证件(含房产证号、权利人、座落),房屋租赁证,用水报装信息,用电报装信息,电视报装信息。

  (七)报名审核:

  报名信息汇总后雷州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送相关部门核实。

  1.雷州市公安局负责审核户籍信息。

  2.雷州供电局负责审核住户用电报装及缴费信息。

  3.雷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审核住户用水报装及缴费信息。

  4.雷州市住建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5.雷州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审核住户电视报装信息。

  (八)补录程序:剩余学位学校按照补录对象第一类、第二类的生源类别顺序,逐类录取,直至满额。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人数的学校,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人数的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前一志愿未能录取,进入下一志愿录取,剩余学位补录

  未被录取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九)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在雷州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进行,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公证处、市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当场确定录取结果并向社会公布。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导致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进程中断,本次进程已产生的录取名单无

  效,须重新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十)派位时间: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注册入学

  8月31日至9月1日,各学校办理新生注册入学手续,逾期未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

  十四、责任追究

  (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雷州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该适龄儿童在城区的入学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等报名相关证件信息。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

  (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给予处分;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先停职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伪造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报名相关证件。

  2.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3.学校违反本方案擅自招生,招收寄读生。

  4.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审查证件不严,出现严重错漏。

  十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招生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

  (二)已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复读。

  (三)不清楚学校服务片区,可到就近学校查询。

  (四)监护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报名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已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更换他人,新生学籍信息依据报名资料,一律不予更改。

  (六)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本方案由雷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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