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五合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招生计划
3个班135人。
招生程序:公布政策→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安排学位→录取通知(转学申请书)→注册入学。
三、招生范围、对象
第一类:
1.户口属坡头镇五合村委会(五合村、茹坡村、大炮村、花果村、大环村、蒲埇村、蒲埇下、佳池塘、勒竹村、红光村、二甲村、新屋、刘广北、小佳池塘)的适龄儿童。
2.已撤并学校(上垌小学、夹流小学、敏安小学)所服务村庄的适龄儿童。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坡头区有关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一)报名时间:
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
②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 4 日至7月5日。
(二)报名地点:坡头五合小学。
(三)报名资料:
1、符合招生范围第(一)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及房产证、近1个月水电费缴费单据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招生范围第(二)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优待政策文件和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招生范围第(三)、(四)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单位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招生范围第(五)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固定居所房产合同(协议书)、近1个月水电费缴费单据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抽签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1、对符合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按条款的顺序直接录取(学位不足的用抽签方式录取)。
2、在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二)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3、在招生范围内第(二)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三)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4、在招生范围内第(三)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四)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5、在招生范围内第(四)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五)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六、其它
(一)对学校公布的参加抽签或录取的适龄儿童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二)适龄儿童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的(不按时报名、不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或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我校不再安排其入学事宜。
(三)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2、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四)本方案从2020年秋季招生起实施,由五合小学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李校长:13828262989 林副校长:13560536799
陈主任:13543533923
投诉监督电话:3950800(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
湛江市坡头五合小学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