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儿童教育

2020湛江坡头区龙头镇冠中小学招生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5 18:48:08
The Beginning

  龙头镇冠中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招生计划

  6个班270人。

  招生程序:公布政策→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安排学位→录取(公示)→注册入学。

  三、招生范围、对象

  第一类

  本校学区历史招生范围村庄的适龄儿童。冠中小学校本部历史招生范围村庄具体包括:邓屋村委会(邓屋村、油麻埇村、大塘村、陈苗村、增屋村、后头村、垭田村7条自然村)和移民村村委会岑屋埇村、上甘村、下甘村3条自然村)。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本校区已撤并学校的村庄的适龄儿童。具体村庄如下:

  米稔小学(榕木根村、米稔村)、赤沙小学(赤沙村、坡岭村、后塘村、由横村)、山塘小学(山塘仔村、山塘村、新屋村)、垌美小学(垌美村、林海村)、进步小学(进步村、后归埇、上埠头村、下埠头村、南头埒村)、米稔垌小学(米稔垌村、大园村、芦屋村、塘北仔村)、周埇小学(周埇村)、那洋小学(那洋村、石窝村、大社村、麻皮村、山瑶村)、联办小学(塘北村、边坡村、庄屋洞村)、蓝村小学(蓝村、山角村、海尾村、高山洞村、东灶村、望东山村)。

  第二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坡头区有关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固定居所合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一)报名时间:

  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

  ②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 4 日至7月5日。

  (二)报名地点:龙头镇冠中小学德育大厅。

  (三)报名资料:

  1、符合招生范围第(一)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及房产证、近1个月水电费缴费单据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招生范围第(二)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优待政策文件和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招生范围第(三)、(四)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单位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招生范围第(五)类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固定居所房产合同(协议书)、近1个月水电费缴费单据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抽签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1、对符合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按条款的顺序直接录取(学位不足的用抽签方式录取)。

  2、在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二)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3、在招生范围内第(二)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三)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4、在招生范围内第(三)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四)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5、在招生范围内第(四)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五)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一)家离学校6公里以内原则上不能住校,6公里以外须住校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方可。

  (二)由于本校学位紧缺,本校学区有小学的村庄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本村庄所在的小学报读一年级。

  (三)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手续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税务、社保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

  (四)对学校公布的参加抽签或录取的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五)招生对象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的(不按时报名、不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或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我校不再安排其入学事宜。

  (六)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2、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七)本方案从2020年秋季招生起实施,由冠中小学负责解释。

  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13828283897 18934227818

  投诉监督电话:3950800(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

  湛江市龙头冠中小学

  2020年6月18日

THE END

TAG:学位  小学  学区  范围内  对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