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报名登记
全区城区和圩镇小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入学材料扫描件。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安排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报名时间:
❶公办学校:6月15日-6月21日
申请公办小学的,只能根据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选择1所学校。
❷民办学校:6月20日-6月27日
申请民办小学的,根据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结合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自主选择湛江市(含各县、市、区)2所学校报名。
第二步 材料审核
在报名结束后按照附件2《麻章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2020年)》完成材料审核。各学校对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初审后,由区教育局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适龄儿童入学材料须保存至少一年时间,以备随时核查。
第三步 公办学位安排
依据本区域学位供求情况,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等招生对象类别的录取次序。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公办小学招生报名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向区教育局补交报名申请,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第四步 民办小学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小学在招生平台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小学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民办小学按照派位结果在招生平台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小学确认录取名单。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进行补录,仍未有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补录,补录条件和录取程序与第一轮招生相同。
第五步 录取通知
完成学位安排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招生平台进行确认,不确认视为放弃学位。学位确认后,要在网站和公示栏公示拟录名单3天以上,公示时并注意保护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拟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录取学校通知已确认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取《入学通知书》或按照被录取学生的联系地址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入学通知书》。如在8月1日前没有收到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到录取学校查询。
第六步 注册入学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入学通知书》等入学材料,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