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9月12日9:00至17日17:00
缴费时间:
9月12日9:00至18日17:00
考生信息更正截止时间:
10月21日17:00
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按照报名步骤和要求进行报名报考。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此项考试设置南宁市和桂林市2个考区,考生可自行选择相应考区报考。
(二)岗前培训信息核验。
考生注册个人信息后,报名系统将自动与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数据进行核验,确认考生是否已完成岗前培训。核验通过的,可继续填报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核验不通过的,须在9月17日12:00前上传已参加岗前培训信息的证明材料,提交审核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不按时提交的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报名,按审核不通过处理,考生不能完成本次考试报名。
考生提交审核申请48小时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应及时填报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报名。
(三)报名信息更正。
1.考试科目信息有误或更换考区的,缴费前由考生自行修改;缴费后考生不能再进行更改。
2.姓名或有效证件号码有误的,考生应按报名系统要求提交更正申请。
3.除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外的其他个人信息有误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均可自行修改;报名截止后,按报名系统要求提交更正申请。
更正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00,过后不予受理。各高校信息更正工作完成时间为10月22日17:00。
(四)网上缴费。
此次报名考试费全部实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应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不缴费的,一律不予补缴,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各科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68元/科;《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72元/科。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11月5日至14日)一并网上申请领取电子发票,逾期不再接受领取发票申请,也不再发放纸质缴费凭证。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