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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青秀区公办初中招生方案 2020年南宁青秀区初中招生地段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7 11:29:50
The Beginning

  (一)招生工作范围

  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号)精神,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青秀区负责辖区内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四个镇初中、仙葫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适龄残疾学生,下同)。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仙葫片区、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三)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非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父母所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办法

  1.市区学校小升初工作(在南宁市市区内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已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市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由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具体入学办法及步骤按《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号)及市中招办召开的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城区教育局做好组织及审核工作。

  2.市区个别生源报名工作(在南宁市市区外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小学阶段在市外就读、初中需回到青秀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新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青秀区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1)报名材料

  ①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C.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原则上该证首次领取或连续签注满1年以上(含1年);

  C.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D.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E.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网络填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请关注手上青秀APP发布的“小升初”个别报名提示,进入“爱南宁”APP相关入口填报信息)。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2021年4月26日—30日(请按照网络填报成功后的审核时间到现场审核原件材料)。

  ②现场审核材料地点

  青秀区金湖北路66-1号南宁市第五十四中学。

  (3)报名流程

  在我城区报名的个别学生,2021年4月19日—23日家长通过网络填报信息。4月26日—30日请家长按照网络填报成功后预约的审核时间到现场审核原件材料,领取新生入学登记表,由家长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回;5月中上旬,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7月2日,个别学生家长领取报名联系卡(即A、B卡),以上材料领取和交回地点:青秀区金湖北路66-1号南宁市第五十四中学一楼教室,领取时需出示有关证件(身份证和户口本)。7月3日、4日,家长和学生持AB卡到指定的初中临时报名点报名;7月中下旬,家长和学生到指定的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初中临时报名点通知为准)。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3.各镇、仙葫片区招生工作

  (1)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材料及报名地点

  ①报名材料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各镇农村自建房没有产权证可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C.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②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③报名地点:按地段到仙葫学校或各镇初中学校报名。

  (2)仙葫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报名材料

  A.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青秀区各镇、仙葫经济开发区的《居住证》,原则上该证首次领取或连续签注满1年以上(含1年);

  C.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提供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

  D.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E.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②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③报名地点:仙葫蓉茉社区(仙葫牛岭路1号)

  ④居住在仙葫开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安排到镇初中就读(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学校生源超额由第二志愿录取,志愿学校有长塘中学、伶俐中学、南阳中学、刘圩中学。

THE END

TAG:户口簿  南宁市  或其他  小学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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