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迎接2021年中考,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中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中考期间的6月24日8:00时至6月26日17:00时,全市范围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6月22日至6月25日期间每日12:00时至14:30时、20:00时至次日7:30时以及6月26日12:00时至14:30时,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建筑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
全市范围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使用音响器材、扩音喇叭开展娱乐、经营活动,或者在夜市摊点高声喧哗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以及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的,由南宁市公安局严格管控、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政府服务热线12345;建筑施工噪声类服务热线5309040;社会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类服务热线110。
本通告自2021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26日17:00时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