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摸底对象
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
非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双方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摸底准备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并由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青秀区范围内);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