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录取原则
01、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所在小区有房产,且为小区常住人口。
2.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幼儿园所在小区的业主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3.以上幼儿均要求为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02、招生年龄段
小班:出生日期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中班:出生日期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大班:出生日期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03、录取顺序
1.幼儿园所在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2.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江南区户籍业主适龄幼儿。
3.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5.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房产,与有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的直系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
6.非幼儿园所在小区住户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
7.非幼儿园所在小区住户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