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公办学校报名对象及所需要材料:
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房产登记地址在南宁市江南区辖区内,不含乡镇);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江南区辖区内(不含乡镇)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