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广西招生的所有专业(含方向)均为提前批录取专业,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均应参加政审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一、招生计划与条件
今年招生计划共计52名,全部为本科:
理工:30人,男生26人,女生4名;
文史:22人,男生18人,女生4人。
具体招生条件见学院招生简章和本公告。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日8:30- 17:30。
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
三、政治考察要求
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外,还应政治考察必须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一)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四)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五)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考生应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政治考察,请考生从学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后,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高考准考证、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地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未携带《政治考察表》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将政治考察表交给工作人员。
四、身体条件
志愿报考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二)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三)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四)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五)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六)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七)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八)体能测试合格。
五、体能测试标准与要求
体能测试的项目与合格标准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7.1秒,女性≤8.6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3米,女性≥1.60米;
(三)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6次/10秒,女性≥5次/10秒。
以上3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即为合格。
六、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计划报考的考生高考结束后至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前,不得离开广西,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广西的,应做好防疫工作。
(一)近期从境外返回或从高、中等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为准)返回广西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隔离满14天,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近期体温监测信息,否则不予安排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确有特殊原因导致隔离期不满14天的考生,需提供间隔7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进入校区需凭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证明),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供门卫核查(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校园考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测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测试,并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前14天内要做好自身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报告当地社区和疾控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
(五)考生在测试现场不得随意走动,需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排队时应保持间隔距离1米以上。
(六)请各位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招生政审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广西警官学校,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考生不需空腹,可着运动服、运动鞋,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等设备进入测试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志愿。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现场谢绝家长陪同。
(七)具体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咨询电话:0771- 2630295(黄警官)、0771-2632123(莫警官);
监督电话:0771-2630259。请在行政上班时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