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等6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广西计划招生945名。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40人,全部为本科。其中,理科男23人、女3人,文科男8人、女2人;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国家专项计划)理科男4人。
(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7人,全部为本科。其中,理科男6人、女1人,文科男1人;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国家专项计划)理科男3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理科男12人;面向移民管理部门就业理科男4人。
(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1人,全部为本科。其中,理科男10人、女2人,文科男2人;文科女1人;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国家专项计划)理科男2人; 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理科男4人。
(四)铁道警察学院33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本科19人,专科14人。其中,本科理科男11人、女3人,本科文科男4人、女1人。专科理科男10人,文科男4人。
(五)南京森林警察学院42人,全部为本科。其中,理科男18人、女2人,文科男6人、女3人;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国家专项计划)理科男4人、文科男1人;面向海关缉私部门就业理科男5人、女1人,文科男2人。
(六)广西警察学院782人,全部为本科。其中,理科男537人、女89人,文科男134人、女22人。
以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具体公安院校招生章程可到各院校官方网站查询。
二、招生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在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生源地确认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每名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因此,本次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广西学籍、在广西参加高考的广西户籍考生。
(三)体检的要求
考生须签订体检承诺书,承诺清楚知晓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的合格标准。体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四)体能测评的要求
考生须签订体能测评承诺书,承诺考生本人身体健康、无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如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发生意外,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填报志愿
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或专科)招生执行我区划定的文理类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或超过相应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且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于6月24日上午10:00至6月28日上午10:00,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此处进入)的志愿填报系统,在本科或专科提前批中填报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或专科志愿。
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时间
6月30日至7月3日为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指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参加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志愿。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军堂路6号;公共交通:考生乘坐609路公交车在军堂盘古路口下车步行200米或乘坐42路公交车在开泰军堂路口站下车步行200米(考生家长、非工作人员及其车辆不得进入学校)。
2021年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表
注: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2.因疫情防控需进行人员分流,建议各市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市区的考生上午报到,市区以外的考生下午报到。
温馨提醒:
1.为提高工作效率,考生可提前1天到校进行预约并填报相关表格(6月29日下午开始预约,7月2日下午预约截止,预约时间为下午16:00-18:00),成功预约的考生次日优先安排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考生参加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请携带运动服、运动鞋、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自备口罩、饮用水,并做好途中自身安全防护。
3.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由生源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五、疫情防控要求
计划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结束后至参加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前,不得离开广西,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广西的,应做好防疫工作。
(一)近期到过高、中等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为准)或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的,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从境外返回或从高、中等风险地区返回广西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3次核酸检测(第1、7、14天)阴性证明。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提供1次核酸检测。隔离不满14天、未提供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招生面试。
2、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回广西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2次核酸检测(第1、7天)阴性证明。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提供1次核酸检测。隔离不满7天、未提供3次核酸检测的,不得参加招生面试。
(二)考生进入校区需凭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证明),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供门卫核查(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校园考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按前款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在参加招生面试前14天内,要做好自身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报告当地社区和疾控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
(四)考生在参加招生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场所面试;不具备面试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招生面试现场不得随意走动,需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候考,报到排队时应保持间隔距离1米以上。招生面试现场谢绝家长陪同。
六、其他事项
(一)每名考生只能参加1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二)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因考生在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过程中隐瞒相关情形,导致复审复查不合格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和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18〕130号)等有关规定,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享受相应的教育优待措施。
重要提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为0771- 2892055(董警官);
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为0771-5612367(杨警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纪委和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均设立招生举报电话(公安厅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771-2892640;广西警察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771-5612492),请在行政上班时间咨询。